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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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2020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

2020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

2020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官方发布的比较权威的信息,包含了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奖助学金、录取规则、学费等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3200名左右(含全日制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终各专业招生人数依据2020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各学科科研、师资、生源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适当增减。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含推免生人数(在招生专业目录中,100(20)表示该专业拟招生总人数100人,其中拟招收推免生20人),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研究方向名称后学习方式标有“(1)全日制”的,表示该专业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后学习方式标有“(2)非全日制”的,表示该专业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见“海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

按照就业方式区分,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合同需在复试期间办理,并交一份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一条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接受推免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海南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第二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选报考点是采用现场确认还是网上确认以报考点公告为准)。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或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教育网址:yz.chsi,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hsi)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专业领域见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栏公告。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现场确认还是网上确认以报考点公告为准)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1.确认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的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实行网上确认的报考点,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网上确认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上传确认所需材料,并按规定时间确认。网上确认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见各报考点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资格审查

1.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含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要求),现场确认后,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海南大学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第四条 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考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及考点公告。

第五条 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

2.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调剂有关规定和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工作栏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以下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1)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高职高专毕业生。

(4)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5)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须加试的考生。

第六条 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复试期间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被确定录取的硕士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申请须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向学校提交,过期一律不再办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条 其他

1.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

2.收费标准见下表(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最新规定的为准)。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单位:(元/生·年)

研究生类型

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

8000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

12000

公共管理硕士

艺术硕士

法律硕士

翻译硕士

10000

金融硕士

电子信息

材料与化工

生物与医药

国际商务硕士

旅游管理硕士

农业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

会计硕士

兽医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林业硕士

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

12000

2、学校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3、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大学)代码:10589

网址:hainanu.edu/zy_yjs/

联系部门: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电子信箱:hnyjs@hainanu.edu

邮政编码:570228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13日

2020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

2020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

2020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官方发布的比较权威的信息,包含了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奖助学金、录取规则、学费等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

建校70年来,学校薪火相传,教泽绵延。一代代海师人和衷共济,孜孜以求,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凝练了“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已为社会培养了17多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广大毕业生在各条战线上做出了骄人的业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民教师和其它行业优秀工作者。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65个本科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态学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教育学、中国史、地理学、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等均为海南省仅有的学位授权点,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为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吸纳更多有志青年来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现将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热烈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涉及学术型16个一级学科、专业型9个类别,仅招收全日制考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请查看《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及拟录取推免生数,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推免系统中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部分专业领域外均需符合上述(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4的要求。

2、部分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教育硕士“045101教育管理”领域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其中“045101教育管理”领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各专业领域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我校发布的正式版招生简章中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内容。

(三)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补充说明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2)以同等学力身份跨专业报考者,须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须提交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四)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需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具体接收条件请考生查阅《海南师范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办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网上缴纳报考费,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推免生除外)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公网网址:yz.chsi,教育网址:yz.chsi,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报名信息从报名到录取全程使用),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以免影响整个招考过程。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同时具有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在备注信息中,详细准确填写各阶段毕业时间、学校、专业等信息(包括本、专科阶段),并注明全日制、自考及脱产进修等学习类别。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年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hsi)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各位考生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有关考生学历和学籍查询的说明

(1)考生填写的毕业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否则会导致校验未通过,包括毕业学校名称及毕业年月等。

毕业后更改姓名等的考生应提供相应权威部门的真实证明材料供核查。

(2)原毕业学校更名或合并者,如在下拉列表找不到学校名称,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

(3)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原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chsi),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全过程。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或是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不配合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5)请考生自行查询并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解决。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注:具体报名事宜请留意关注海南省考试局发布的《海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四、初试

初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按照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时间执行,各专业初试科目请注意关注我校发布的正式版招生专业目录内容。

五、复试录取

(一)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等具体事宜,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五)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其他事项

(一)基本修业年限

目前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为2-3年,具体见我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拟定为12000/年。

(三)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一志愿生源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四)住宿

我校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学生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

(五)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定向培养考生外(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委培合同),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人事档案调档函将发放方式请于复试结束后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七)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0年8月前有效。因通讯地址不详、联系方式失效等造成投递失败的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71158

联系电话:0898- 65893907

学校代码:11658

2020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

2020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

2020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官方发布的比较权威的信息,包含了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奖助学金、录取规则、学费等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简介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已修大学本科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b.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c.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等(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全国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国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专业:护理(专业型)、公共卫生(专业型)、电子信息(专业型)、药学(专业型)、公共管理(学术型)。

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进行培养;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包含应届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相近。

4.现从事职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5.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原则

(一)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二)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1003)只接受本科为口腔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7)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08)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105111)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105116)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肿瘤学(105113肿瘤放射治疗方向)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望广大有志于投身医学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五、学位类型及培养方式

(一)学位类型:

1.学术学位: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2020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全部实行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5+3模式)。

(二)培养方式:

1.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仅招收个别专业)。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7日,每日9:00-22:00。

网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0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hsi)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通知。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考试科目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英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等为全国统考科目,其它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复试

我校将按照一级学科确定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课笔试及临床技能考核等。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和入学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20年9月)、复试通知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时上交各分委员会。

八、费用标准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在职不脱产等类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全日制工程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二)住宿费: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教材费:自理。

九、奖助学金政策

(一)推免生优待政策。我校设立推免生奖学金,奖助金额2万元/人,奖励范围为所有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推免硕士生可优先给予硕博连读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计划。优秀研究生嘉奖,按照硕士20000元/人/年、博士30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政策评定,向基础学科倾斜。

(三)学业助学金(生活补助)。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

(四)学业奖学金。奖助面:100%(不含定向生)。博士最高18000元/年,硕士最高8000元/年。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请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方案》

十、说明

(一)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放弃。

(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考生需浏览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内容。

(五)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计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六)研究生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十一、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0-61648036

邮箱:smuzsk@163

通讯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编:510515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yjs.fimmu/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portal.smu.edu/yzw/

分委员会所辖培养单位联系人
医学技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检验与生物技术学院刘老师,020-61648552
口腔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口腔医学院,附属省口腔医院,附属深圳口腔医院张老师,020-62787678
特种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法医学院郑老师,020-61648748
公共管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卫生管理学院高老师,020-61647194
马列与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徐老师,020-61648577
基础医学与生物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基础医学院邱老师:020-61648190
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中医药学院梁老师,020-62789110
生物医学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高老师,020-61647797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共卫生学院陈老师,020-62789130
药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药学院李老师,020-61648411
护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护理学院赵老师,020-61648491
第一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南方医院、皮肤病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潮州市中心医院、云浮市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萍乡市人民医院、解放军南京总医院、解放军广州总医院、解放军武汉总医院、解放军第180医院、解放军第181医院谭老师,020-62787530
第二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珠江医院、顺德医院、南海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惠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深圳市恒生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市博爱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咸阳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解放军陆军总医院、解放军海军总医院、解放军第305医院、郑州人民医院、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陈老师,020-61643033
第三临床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三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医学)、第五附属医院、深圳医院、上海奉贤区人民医院、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普宁市人民医院、普宁市华侨医院、惠州市中医院(临床医学)、肇庆市中医院(临床医学)、佛山市中医院(临床医学)、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市市立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范老师,020-62784067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2020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

2020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

2020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官方发布的比较权威的信息,包含了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奖助学金、录取规则、学费等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11月21日,坐落在具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学校现拥有医学、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

广西医科大学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第二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现共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欢迎广大优秀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招收人数约1400人(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40人,长学制转段215人),实际招生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学校在录取中将根据实际下达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对各专业的招生人数进行调整,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和长学制转段人数,普通招考招生人数以公布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我校实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和长学制转段生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二、招生类型

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招生方式

包括统招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后三种招生方式见相应招生简章)。本简章适用于统招统考的考生。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除满足第1点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高校本科生、专升本、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等学生),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后,在相应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2年,附工作单位证明);并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我校规定的425分的分数线。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报考学科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学科要求,凡不符合报考学科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生物学

报考生物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其中报考动物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工程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农学的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2.生物医学工程

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

3.基础医学

报考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其中报考病理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4.临床医学

(1)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是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康复治疗等专业的学生不能报考;

(2)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及105107)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10020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或四年制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理学学位);

(4)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10510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

(5)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型100215)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或四年制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运动康复(理学学位)专业;

(6)报考康复医学与康复治疗(专业学位105114)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康复医学(五年制医学学位)专业;

(7)报考眼科学(100212及105111)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8)报考麻醉学(100217及105116)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

(9)报考临床病理学(10512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

6.药学

报考药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化学(包括应用化学)、生物学(包括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

7.口腔医学

(1)报考口腔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型1003和专业型1052)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

(2)报考口腔基础医学专业(学术型)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理学的生物学(含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

8.护理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护理学。

9.中西医结合

报考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或中医学。

10.公共管理学

(1)报考社会保障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

(2)报考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

(3)报考医学信息管理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不限。

(4)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

医学门类下的学科专业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含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等)、护理学等。

六、报名

1.网上报名

10月10日至31日。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公网网址yz.chsi;教育网网址yz.chsi)。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可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hsi)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疑问,请与就读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联系。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见各报考点具体安排。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报号码、学历证书(应届生需出示学生证)原件,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完成报名流程。

七、考试与录取

1.考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2)外国语(满分100分) :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实行统一命题,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4)联考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

(5)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管理学综合、生物综合、化学综合 (满分30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6)生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理学学科专业,其科目: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7)社会保障、医学信息管理等管理学专业,其科目: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管理学基础、社会保障学、计算机网络、医学信息管理学(满分150分),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广西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具体时间由国家教育部指定)

(2)考试地点:

全国统考生: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考场。

在我校报名的考生由我校安排考场。

3.复试、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我校的复试名单。所有考生必须到我校复试。我校将加强对考生的能力、素质和知识考核,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试,一般是面试与笔试相结合,其中专业课必须笔试。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八、相关费用

1.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及广西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生/学年;公共卫生、药学、护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3000元/生/学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4950元/生/学年;

2.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政策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三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20000元/生/次,覆盖率2%。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在满足评选条件下,覆盖率100%,2000元-10000元/生/年。

(4)研究生科研及临床生活补助,覆盖率100%,300元/生/月(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5) 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①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A-档及以上的,入学后奖励35000元。

②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B+档及B档的,入学后奖励25000元。

③推免生就读本科高校的学科专业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排名B-档以及本科就读我校任何专业的,入学后奖励10000元。

④推免生的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且录取到我校基础医学各专业的,如符合上述任何一档奖励条件,则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奖励5000元。

⑤符合多档奖项者,奖项不可兼得,取最高奖项。

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金额与评定由学校根据上级文件动态调整。

九、注意事项

1.我校自命题的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包含内容如下:

(1)卫生综合:含流行病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口腔综合: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3)化学综合:含基础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

(4)管理学综合:含管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和卫生政策学;

(5)生物综合:含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6)药学综合:含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药理学;

(7)生物学综合:含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8)联考西医综合: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总论。

(9)中医综合: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学科要求,考生须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及入学报到时进行,凡是不按照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前都有方向代码)相对应的导师即为所报考导师。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05***”,前三位是105)的报名代码是不一样的,考生在报名时需要特别注意,在网报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4.考生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方案以及相关信息一律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yjs.gxmu.edu/)发布,不再邮寄书面通知。

5.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报考医药类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以及其它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以录取。

6.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及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7.临床医学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招生的毕业生报考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要求,并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定向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由于我校可能存在导师上岗人数多于国家下达招生指标数的情况,因此可能出现部分导师招不到学生或将部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进行报考专业、培养类型调整的情况。因此,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政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及二级招生单位的调配。

十、报考咨询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邮编:530021,电话:0771-5356491,网址:yjs.gxmu.edu/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咨询: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0771-5355801

002

第一临床医学院

0771-5356620

003

肿瘤医学院

0771-5350036

004

口腔医学院

0771-5351612

005

公共卫生学院

0771-5326512

006

药学院

0771-5358014

007

护理学院

0771-5356874

009

信息与管理学院

0771-5624861

010

第二临床医学院

0771-3242185

062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771-5322160

064

生命科学研究院

0771-5313093

041

广西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中心

0771-5358216

042

国家生物靶向诊治国际联合中心

0771-5317175

033

第三临床医学院

0771-2246523

034

第四临床医学院

0772-3801205

055

第五临床医学院

0771-2636271

036

第六临床医学院

0775-2683058

038

第八临床医学院

0775-4200258

039

第九临床医学院

0779-2023950

044

第十临床医学院

0777-2815419

051

广西区人民医院

0771-2186724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2020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人数

2020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

2020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官方发布的比较权威的信息,包含了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奖助学金、录取规则、学费等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宁夏医科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夏医科大学位于美丽的塞上湖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现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学校于 1958 年建校,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现有医学、理学和管理学 3 个学科门类,有 3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临床医学);9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和生物学);6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医学、护理学)。学校是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现有博/硕士研究生导师 711 名,在校博/硕士研究生二千余人。

学校有设备先进、环境条件优越的各类科研平台和力量雄厚的科研教学团队: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 1 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 5 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 个;有 8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5 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 个自治区级优势特色学科;有 2 支国家级教学团队,11 支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在颅脑疾病、生育力保持、生殖遗传、脊柱结核、地方包虫病等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20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780 名(实际招生数以国家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除提供优越便利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外,还将以多元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免生奖学金、孙涛科技创新奖、“三助”岗位等)来保障和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须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参加过本专业5门以上本科课程学习(附成绩证明)或近两年在省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与本专业相关论文者方可报名,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及本科课程成绩证明或论文原件,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凡不符合资格者取消复试资格;且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报考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 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的接收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专业原则

1. 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进行报考。

2. 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②本科为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精神医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等理学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按我校招生目录报考相同专业或基础医学、生物学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③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或其他中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我校中医学相关专业或基础医学、生物学专业,限制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

④同等学力、非全日制成人本科、自考本科以及通过网络本科教学、半脱产教学的考生,须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需要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方可毕业,且只能以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其报考资格认定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 2014 版)》 的 通 知 ”( nhc.gov/yzygj/s3577/201403/03c9ff9de89f4fcfa162553d5a329339.shtml)。 4.不招收本科订单定向类考生。

5.如考生未按上述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将不予初试准考、复试及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 址 : yz.chsi , 教 育网 址 : yz.chsi,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7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

2019 年 10 月10 日至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查看。

(二)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hsi)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六)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 退役等相关信息。

(八)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九)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 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 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 复试时间一般在4 月。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届时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英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及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5.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六、调剂

我校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情况, 发布调剂生接收公告。调剂生复试时间初步定在4 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和要求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一)2020 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 780 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度教育部批复指标为准。

(二)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且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学费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执行,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均为8000 元/学年。

(二)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外,我校还将通过“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推免生奖学金、孙涛科技创新奖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和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违纪处罚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 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 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及注册学籍等,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招生目录中,所列研究方向仅作为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及网报参考,入学后经师生双选环节再确定导师。

(四)欢迎访问我校网站(nxmu.edu/)深入了解导师情况、学科及学位点建设、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

(五)如遇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二、招生信息与咨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yjsy.nxmu.edu/),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 1160 号; 部门: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951-6980183;邮编:7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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