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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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浙江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浙江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20〕2号),为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设置
1. 普通类
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专业平行志愿分三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 艺术类
第一批为专业校考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设2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艺术各类别综合分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同一次填报志愿的专业类别必须相同。
3. 体育类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体育综合分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符合体育特招生条件的考生,还可以再填报相应传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特招生录取院校志愿仅限省内院校。
4. 单独考试招生
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其中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定向招生安排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
考生只能按相应类别填报志愿,不得跨类填报。
5.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单独设置专业平行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最多可填报30个志愿,每个志愿为一个院校的一个专业。
6.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单独设置批次,入围考生在其入围的全部院校中选择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其中,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院校今年在我省编报了具体专业,考生在报考此类院校(系统会自动提示)时,必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不超过6个,同时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单独设置批次,入围考生在其入围的全部院校中选择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填报时间是在7月29—30日,逾期视为放弃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后放弃录取的,取消其普通类第一段投档资格,只能参与平行志愿第二段及以后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志愿填报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7. 征求志愿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单独考试招生视情设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院校专业志愿设置与相应类别的平行志愿一致,但各类别最终是否征求志愿根据缺额计划情况而定。
二、志愿兼报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原则上按先艺术类、体育类后普通类的原则进行。下列情况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之间不能兼报;
艺术类第一批(含艺术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院校)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及体育类第一段(含体育特招生)与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不含公安院校)、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体育类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三、志愿填报时间、考生位次号
1.各类别、各段志愿填报时间如下:
| 日期 | 内容 |
| 7月26日左右 | 公布各段分数线;提供考试成绩查询;发布成绩分段表 |
| 7月29日8:30 —30日17:30 | 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 |
| 普通类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 | |
| 艺术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及艺术类第一批志愿填报; | |
| 艺术类第二批第一段平行志愿填报; | |
| 体育类第一段、特招生院校志愿填报; | |
| 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 | |
| 地方专项招生计划志愿填报; | |
|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填报; | |
|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填报 | |
| 8月7日8:30-17:30 | 单独考试招生院校征求志愿填报 |
| 8月22日 | 公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剩余计划 |
| 8月25日8:30 — 26日17:30 | 普通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 |
| 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 | |
| 体育类第二段平行志愿填报 | |
| 9月2日 | 公布普通类剩余计划,艺术类、体育类征求计划 |
| 9月5日8:30 — 6日17:30 | 普通类第三段平行志愿填报; |
| 艺术类、体育类征求志愿填报 | |
| 9月13日 | 公布普通类征求计划 |
| 9月14日8:30—17:30 | 普通类征求志愿填报 |
注:各类别是否征求志愿视缺额计划情况而定。
2.考生位次号:按政策加分项目(适用于全国高校)计入加分值后的总分进行排列生成。
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等6厅局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文件)规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项目中“户籍在景宁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仅适用于本省属院校招生。只符合省属院校加分条件的考生,填报省属高校志愿时,可按本人各科文化成绩加上政策加分值的总分(艺术类、体育类还需折算成综合分),参考成绩分段表测算自己的相应成绩排位。
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于7月14日开放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系统,供考生进行模拟练习,7月20日关闭系统,并清空所有模拟练习填报的志愿信息数据。
四、志愿填报方法
所有考生高考志愿均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开始填报志愿前,须先查阅有关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规定,根据我院编印和我院网站下载的《普通高校招生》有关专业计划和各类各批志愿填报通告,以及所报考科类、分数,严格按规定填报相应科类、批次志愿。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确定,最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确定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网上志愿填报后不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zjzs)为填报志愿的唯一网站。考生通过计算机网络访问填报志愿系统网址,输入用户名(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入系统后,考生应首先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无误,再填报志愿。建议提前在“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符合考生选考科目的院校专业计划文档,用计划文档辅助生成“志愿导入表.xls”,通过文件导入(志愿导入表.xls)方式方便、快捷地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模式)、GoogleChrome、MozillaFirefox、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手机和平板电脑。
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填报志愿系统修改和确定志愿。为保证正常填报志愿,避免出现停电、计算机损坏、网络繁忙无法登录等意外情况造成填报志愿无法正常进行,乃至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建议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提前上网填报和确定志愿。
——蝶变志愿
四川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四川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七、高考志愿
(一)志愿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2∶00,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在8月5日12∶00。
对口招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2∶00。
(二)录取批次安排
1.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消防救援院校本科、司法类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高校、空军、海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专业,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及专业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
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航空服务专业专科,以及航海类专科和省级公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院校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各批次安排的高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按本科(不区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分别设置学校志愿,本科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专科安排在专科批录取。
各批次预科志愿同批填报。
对口招生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填报。
一类模式本科、专科、本科预科、专科预科志愿按所报高校安排批次填报和录取。
2.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本科二批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的录取安排为:本科与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录取一并进行,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一类模式本科与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录取一并进行,一类模式专科与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科录取一并进行。
3.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藏区“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4.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高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高校网站进行网上填报。
5.拟报考高中中专的考生,参照《招生考试报》公布的中职学校招生目录,直接与相关学校联系,参加学校自主招生录取。
(三)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对口招生本科和专科均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含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本科预科)、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2.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不含艺术、体育类)与本科层次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一类模式)一并设置9个平行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科与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专科(不含艺术、体育类)一并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省级公费师范生一类模式本科与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不含艺术、体育类)一并设置9个平行志愿,专科与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科(不含艺术、体育类)一并设置9个平行志愿。省级公费师范生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3.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高校调配志愿。
4.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平行志愿为a志愿)。报考定向就业招生学校且愿定向的考生,应填报该校定向专业志愿或选择该校的“定向调配”栏。录取时,若填报定向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可调配录取选择了“定向调配”栏的考生到定向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和定向培养士官志愿不受院校志愿序号和专业“定向调配”志愿的限制。
5.报考外语(理)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外语(文)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的高校或系(科)、专业;报考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空军、海军和民航招飞和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同科类其他普通高校。兼报空军、海军和民航招飞时,招飞志愿优先于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志愿(体育单招除外)。
6.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一般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其中,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志愿设置为1个一志愿。
7.一类模式本科、专科、预科志愿设置情况另文规定。
(四)志愿填报办法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省统一编制的软件打印《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简称《志愿表》)。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管理流程和办法,负责汇总、整理、上报考生的志愿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擅自向外界泄露志愿填报汇总统计信息。
八、招生录取
(一)录取组织与管理
1.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高校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含藏区“1+2”),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必需的软、硬件配置到位,确保网络畅通安全。
3.高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4.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省级公费师范生中的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的第一志愿按“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本科提前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投档时,同分考生排序规则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各类别、各层次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为: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5.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当所有高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生源。
6.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投档基准线按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测算值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各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本科第二批最后一次征集志愿除外)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7.高校对省教育考试院提请复议而坚持退档的,应按我省“复议书”的要求,写明退档原因,并传真备查。
8.高校录取新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9.高校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在当前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前序志愿的已投考生档案;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若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分数级差等限制,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10.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不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及省级公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与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普通类专科、专科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内,如考生符合应予提前投档的多种条件,则按考生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前后顺序投档;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预科在该批统招和定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录取,其它批次若同时有本(专)科(含定向)和预科计划,则按照本(专)科计划、预科计划、本(专)科计划征集志愿、预科计划征集志愿的顺序录取。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
11.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12.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3所单招高校应于8月4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3所单招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校的统一录取。澳门6所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13.高校须将拟录取的四川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特殊教育单招生和高职单招等)名单标注录取类型后,报我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的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1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单、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将我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报我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15.高职单招院校在6月9日12:00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高职(专科)单招拟录取名单,其它单独组织考试招生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前向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16.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17.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8.高校应严格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无效。
19.普通高校藏、彝文专业招收加试藏、彝文的藏、彝族考生,其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前述专业录取时,考生高考成绩中的语文科成绩按统考语文与藏文或彝文各按50%计入,其余科目按原始分计入;本科、专科投档前,分别划定藏文、彝文单科成绩标准和高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在藏文、彝文单科成绩达标和高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加分。
藏文、彝文加试考生参加普通类专业录取时,不再使用藏文、彝文成绩,即考生的高考成绩仍为全国统考科目的总成绩,考生应享受的政策照顾加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20.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计划投档时,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每轮投档过程中,生源不足时,均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普通类专科计划投档时,在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
21.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预科与本科二批预科录取一并进行,按照我省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办法执行;专科与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专科录取一并进行,投档时,在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22.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投档时,在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
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第一志愿投档时,在省定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
23.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另文规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0〕3号)的规定执行。
24.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关于做好2020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8号)及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9〕83号)有关规定执行。
25.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26.由于网络传输、工作失误等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二)录取照顾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消防员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参照军人及军人子女相关考生照顾政策执行。上述人员因公牺牲、残疾,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时,应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因参加重大应急救援行动记功的,享受战时记功同等待遇,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确认。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考生照顾政策执行。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司法行政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以上第2至第4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5.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6.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6月19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条件者,具备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资格,即: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符合我省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本科专业。
符合以上第1至第6条规定条件的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蝶变志愿
青海省: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青海省填报志愿及录取规则
第四章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经省招委会会议研究通过,2020年我省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省内预科三个批次合并为“本科一段"招生,原第三批本科更名为“本科二段"招生。
第十三条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批次为国家(.地方)贫困专项、本科一段、本科二段、普通专科批次。提前本科(含定向)、本科一段中的定向计剣以及提前专科(含定向),由于招生计划类型复杂、特殊要求较多,为确保此类计划充分完成,继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招生。
第十四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国家(地方)贫困专项、本科二段、普通专科三个批次均设置a、B、C、I)、E、F共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本科一段批次设置a至L共12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各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垠织高校实行志愿征集,再次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五条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的各批次均设第1志愿、第2志愿共2个院校志愿,各批次中的定向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各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高校实行志愿征集,再次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六条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青海省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考生子系统操作流程》(内容详见青海省教育考试网“2020高考动态”专栏)执行。填报志愿前,考生须仔细阅读所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本实施细则,了解掌握院校招生录取规则、录取条件、招生计划等相关内容,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我省首次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9:00—8月2日22:00,所有考生必须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以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发布的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段的公告为准。
第十七条“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是我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照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时,以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所填报的电子志愿信息为准。
强基计划知艺术校考院校及专业不填报电子志愿,由相关考生填写纸质《志愿表》,并以纸质《志愿表》为依据投档录取。纸质《志愿表》样表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或到考区招办领取。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纸质《志愿表》交考区招办,由考区招办统一于8月3日前送交省招办普招处。
高校专项各院校专业需要在首次集中填报志愿时填报电子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只设置一个志愿,不安排志愿征集,只允许取得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认真校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准确无误后确认提交c志愿填报过程中,因考生本人疏漏、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志愿填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关闭,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所提交确认的最终志愿一律不得更改。
第十八条考生填报志愿应该注意的事项:
(一) 同一高校的普通班、民族班、民族预科、藏汉双语及蒙汉双语授课计划、贫困专项、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司法、公共安全、省内生态专项、藏区专项、扶贫专项等类型招生,分别公布计划、分别填报志愿(以代码区分)、分别投档录取(以代码区分)。每一类型计划要分别填报,考生不能在同一院校志愿内交叉混报不同类型的专业志愿。
(二) 军队、公安、司法、公共安全类院校生源选拔时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及素质测试工作以及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面向六州党委办公厅(室)就业招生计划生源选拔时的政审、面试工作在考生志愿填报前或填报期间进行(另行发文通知)。飞行员生源选拔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
(三) 填报本科二段以上(含本科二段)院校外语类专业和其他有外语口试要求的相关院校专业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30日一31日到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参加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成绩将于8月1日在青诲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四) 参加志愿征集的考生应按照省招办公布的时间填报征集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征集。
(五) 有特殊饮食习惯要求的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志愿时应了解髙校是否设有清真食堂(清真灶),避免入学后面临生活不便等困难。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投档成绩达到我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等),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考生退档原因、录取专业的情况作出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二十条高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网上远程录取新生。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档、审核、预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及时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办将主动沟通;对故意拖延时间和无故拒绝联系的高校,省招办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和高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分配考生录取专业,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同一高校、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招生类型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也可根据高校需求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高校及专业的录取批次以省招办公布的《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青招生录取计划及专业目录》为准。
第六章录取批次及投档顺序
第二十二条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六个批次。
(一) 提前单独录取本科。主要包括高校专项、强基计划招生、艺术校考、专升本、运动训练、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自主招生类型计刘.;军队、公安、司法和公共安全类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的公费师范生、省内高校师范类专业,体育类、艺术类本科,航海类高校,港澳高校,外语类院校的小语种,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西藏大学面向我省六州各级党委办公厅(室)就业计划,省属高校的省内生态专项、藏区专项、扶贫专项等类型招生计划,对口援建省份高校定向援建市州生源地定向招生计划等。
(二) 国家和地方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主要包括国家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青海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三) 本科一段。除独立学院、民办学院之外的所有本科院校及其民族班、民族预科;定向招生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
(四) 本科二段。主要包括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及联合办学院校的本科招生计划。
(五)提前单独录取专科。主要包括艺术、体育、公安、航海类专科院校,省内外高职院校单考单招、部分高职院校订单式培养技术及定向计划等。
(六)普通专科。主要包括本科院校中的专科计划;神格你高职院校五年制直升和省内外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2020年我省招生录取各批次按以下顺序投档:(一)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校考、专升本、运动训练、空军招飞等招生类型;(二)提前单独录取本科;
(三)提前单独录取本科定向;
(四)国家和地方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
(五)本科一段;
(六)本科一段定向;
(七)本科二段;
(八)提前单独录取专科;
(九)提前单独录取专科定向;
(十)普通专科。
第二十四条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调档比例为100%。
第二十五条考生填报志愿后,在省招办尚未正式投档前(平行志愿批次为首次模拟投档前),考生申请退档的,由考生本人递交退档申请(《退档申请样表》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省招办将不予投档。申请退档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志愿投档和志愿征集,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和志愿征集。
已被省招办正式投档(平行志愿批次为首次模拟投档)但尚未正式录取的考生申请退档的,由本人向已投档高校递交退档申请(《退档申请样表》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由已投档高校决定是否批准退档。经高校批准退档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志愿投档和志愿征集,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和志愿征集。
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和专业。
第二十六条征集志愿和初始志愿的录取规则一致。征集志愿院校和专业计划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后,考生自行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录取状态,处于“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时,按考生最新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各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在线上实际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和投档录取。
第二十七条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分)相同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排序规则生成小数点后9位数的总成绩确定位次;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的排序规则生成小数点后9位数的总成绩确定位次。对于梯度志愿总分(文化课成绩+照顾分)相同考生,由院校根据《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八条除军队、公安、司法和公共安全类院校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二十九条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第七章照顾政策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除有特殊规定外,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加。
(一) 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二)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由青海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或青海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证明,办公地址均在西宁市解放路14号】
(三) 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州、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髙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
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
【汉族干部职工由工作地州(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管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地乡(镇)出具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就读学校、县教育局出具证明】
(四)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内外院校,增加20分投档。其中,在向全国省属院校投档时,再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累计为35分。
(五) 对玉树州、果洛州、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全过程一直在当地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六)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一)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除持有效证件外,其他考生由其家长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干部处出具证明】
(二) 平时荣获一等功、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含转制前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武警警种学院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军队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上述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除持有效证件外,还需由其家长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干部处出具证明】
(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烈、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证明材料或有效证件由考生本人提供】
(四)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证明材料由考生本人提供,并经团省委出具认证意见】
(五) 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参加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证明材料由考生本人提供,并经考生所在县(区)扶贫办出具认证意见】
第三十二条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学校、考区招办、省招办三级公示后方予认可。学校、考区招办向社会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省招办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至当年年底(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以报名时釆集的身份证信息为准,不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蝶变志愿
河北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河北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四、普通高校在河北省招生的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一)普通文史、理工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等4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包括a段、B段、C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a段:部分有政治考察、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军队、公安、司法、小语种、海洋运输、公费师范生、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八协计划、综合评价、免费医学定向生等本科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提前批B段:除本科提前批a段以外的其他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提前批C段: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定向就业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专业。实行顺序志愿,只设一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不进行志愿征集。
本科批:包括普通本科批和本科预科班两个独立的批次,按顺序依次录取。
普通本科批:未列入本科提前批的普通文理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地方专项计划等。实行平行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预科班:包括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实行平行志愿,只设一志愿,同批填报志愿,同批录取,可填报10所院校,不进行志愿征集。在普通本科批三志愿征集时填报志愿,普通本科批三志愿录取后投档录取。
专科提前批:公安、司法、海洋运输类、地方免费医学生专科专业、需要面试、体检及有术科要求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批:未列入专科提前批的普通文理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二)艺术类、体育类。批次和志愿设置见本须知第八、九条。
(三)对口类。分对口本科批和对口专科批。均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其中,对口本科批随本科提前批B段填报志愿、录取,对口专科批随专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录取。
考生如被上一批次(段)高校录取,不能再参加下一批次(段)高校的录取;如未被上一批次(段)高校录取,其参加下一批次(段)高校录取的机会不受影响。
| 集中填报一志愿时间 | |
| 批次 | 填报时间 |
| 本科提前批(a段军队院校志愿) | 7月16日10时至7月17日10时 |
| 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对口本科批 | 7月25日18时至7月29日18时 |
| 本科预科班、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对口专科批 | 8月29日12时至8月31日17时 |
| 二、三志愿征集时间 | |
| 批次 | 填报时间 |
| 本科提前批a段二志愿 | 8月9日12时至8月9日17时 |
| 本科提前批B段、对口本科批二志愿 | 8月13日12时至8月13日17时 |
| 本科提前批C段二志愿 | 8月16日12时至8月16日17时 |
| 本科批二志愿 | 8月25日12时至8月26日17时 |
| 本科批三志愿 | 8月29日12时至8月31日17时 |
| 专科提前批、对口专科批二志愿 | 9月5日17时至9月6日10时 |
| 专科批二志愿 | 9月12日12时至9月12日17时 |
| 专科批三志愿 | 9月14日18时至9月15日9时 |
——蝶变志愿
广西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广西省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各高等学校:
现将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次、志愿和科类设置
(一)批次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0个批次。其中,本科层次设置8个批次:本科提前批、专项计划批、特殊类型招生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专科层次设置2个批次: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
(二)志愿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分为单志愿、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三种模式。
1.单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2.平行志愿。设置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区内院校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一是全部服从,即在所填专业无法满足时,同意被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其他专业;二是部分服从,最多服从10个专业,即同意被调剂到所选择的该院校的其它专业;三是不服从,即除所填报的专业外,不同意被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3.顺序志愿。顺序志愿设置2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表述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三)科类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业共设置17个科类: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类、艺术理类、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体育类。
其中艺术文类、艺术理类对应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投档的专业;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对应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投档的专业。
二、批次对应的专业、科类和志愿模式
(一)本科提前批。
安排空军招飞、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本科专业。该批次分为6个小批次:空军招飞类、艺术类本科第一批(简称艺本一批)、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简称艺本二批)、艺术类本科第三批(简称艺本三批)、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空军招飞类安排招收空军飞行员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2.艺本一批安排可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艺术文类、艺术理类、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下列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可不做分省计划:
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
③可不做分省计划的中央部门所属院校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院校。
3.艺本二批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4.艺本三批安排除艺本一批院校外的、使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艺术文类、艺术理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5.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6.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消防、航海、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二)专项计划批。
安排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三)特殊类型招生批。
安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三项特殊类型的招生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四)本科第一批。
安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五)本科第一批预科批。
安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在第一批预科批录取的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六)本科第二批。
安排除上述批次外的本科专业以及精准脱贫专项计划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七)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
安排区内院校的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顺序志愿模式。
(八)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
安排除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预科和区属院校免费少数民族预科之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九)高职高专提前批。
安排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专科专业。该批次分为4个小批次:定向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定向类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和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需求计划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2.艺术类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影视编导类、理工+广播影视编导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3.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4.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航海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十)高职高专普通批。
安排高职高专提前批以外的专科专业以及精准脱贫专项计划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三、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7月24日10:00至7月28日10:00。
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7月28日15:00至8月1日10:00。
部分批次将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录取时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特别提醒考生、中学注意,志愿一经“锁定”确认或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再更改或补填,请考生务必慎重操作、按时填报。
四、志愿填报方式和流程
(一)填报方式。
网上填报。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gxeea/),点击志愿填报栏目,在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填报。
(二)填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
首次登录:考生凭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即登录高考报名系统密码)进入系统,并根据提示补充个人信息、修改初始密码、设置密保问题及答案。
非首次登录:在志愿填报系统首页填写报名号和修改后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
第二步:填写。
进入填报页面。选择对应批次、填写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其中填报艺本二批和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的考生须先选择对应的科类,再填写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
第三步:保存。
考生填写志愿信息后,须点击“提交保存”确认志愿生效。“提交保存”在页面顶端和尾端均有显示,点击其中任意一个均可。特别提醒考生:未先点击“提交保存”进行保存操作而直接进行锁定志愿操作的,将无法保存当次所修改或填报的志愿信息。
第四步:核对。
考生保存志愿信息后,可点击“浏览考生志愿”仔细核对志愿信息。在进行锁定考生志愿操作前,考生可在填报时间内反复修改志愿。
第五步:锁定。
考生在确定自己的志愿信息后(建议先退出志愿填报系统,重新登录再次核对志愿信息),可点击“锁定考生志愿”并输入密保问题答案,对当轮次所能填报的所有批次的志愿进行一次性确认,以杜绝他人篡改的可能性。
锁定前系统会统计当轮次所填报的所有批次的志愿数,供考生再次核对,志愿一经“锁定”,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如逾期不进行“锁定”,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志愿填报工作截止时的信息为准。
第六步:退出。
点击 “退出当前系统”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三)填报系统的其他功能。
1.遗忘密码。
考生如遗忘密码或密码被他人修改,需重新设置密码。可在首页点击“忘记密码”,通过使用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的方式在网站上进行更改。
2.修改登录密码或密保问题。
如考生在填报过程中需要更改密码或密保问题的,可在进入系统后点击“更改登录密码”或“重置密保问题”, 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的方式在网站上进行更改。
3.修改绑定手机号码。
绑定手机号码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时,接收验证码确认的手机号码。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首页可查询绑定情况。
如绑定手机号码需更换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或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的证明材料,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高考报名站办理。
(四)填报的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演练数据已失效。
志愿填报演练时的密码和数据已失效,考生的个人初始密码恢复为高考报名系统登录密码。考生在分类考试(本科对口中职、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志愿填报时已修改过的密码可继续使用,在统考招生志愿填报时不需重新修改。
2.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登录成功后,高考志愿填报系统首页显示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号、考生号、身份证号、民族、性别、本次可填报的科类、本次可填报状态等,考生应仔细核对,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3.操作时限。
考生填报志愿时,每次登录系统后的有效操作时间限定为15分钟。因此,建议考生先将有关志愿信息(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在草表上整理好,登录系统后按整理好的内容进行选择即可。
4.其他。
如在填报志愿期间遇到网络拥堵、自然灾害等造成大面积停电断网的情况,请考生及时与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向考生提供帮助,同时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告。
五、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我区录取批次设置、志愿设置、投档规则、录取规则和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后,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认真填报院校、专业,不应由别人代填。
(一)考生要按科类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后,可在首页的考生基本信息中查阅到本人所属的科类,考生应按照本人所属科类填报对应专业志愿。
(二)考生要按资格填报特殊类专业志愿。
1.填报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脱贫专项、艺术校考以及需要提前面试、体检、政审等特殊类型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对应类别专业的资格,资格名单可在招生院校官网中查询。
2.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专业志愿的考生须为少数民族考生。
其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供区内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农村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填报。免费预科生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具体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那坡县、凌云县、东兰县、凤山县、乐业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靖西市、都安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西林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田林县、马山县、天等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上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忻城县、隆安县、龙州县、田东县、河池市金城江区、蒙山县、宁明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资源县、天峨县、百色市田阳区、博白县、苍梧县、融安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南宁市邕宁区、大新县、上思县、陆川县、合山市、平果市、南丹县、宜州区、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凭祥市、象州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
(三)考生填报提前批要注意的规则。
1.本科提前批的空军招飞类将先行投档,待这类院校及专业录取完成后再进行后续批次(含本科提前批其他小批次)的投档录取。即填报了空军招飞类的考生,还可填报后续批次的院校和专业,如未被空军招飞类的院校录取,还可继续参与已填报的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2.本科提前批的艺术、体育或其他类实行并行投档,即艺术、体育、其他类在同一时段进行投档(例如:艺术类投档后,填报了该批次的考生的档案正处于“院校在阅”状态,此时体育类也进行投档,则处于“院校在阅”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体育类志愿,也无法投档到体育类),高职高专提前批的艺术、体育和其他类也同样采取并行投档的方式。
3.本科提前批艺术类的三个小批次依次投档,即艺本一批投档录取完成后才进行艺本二批的投档,以此类推,因此考生可以兼报。
4.本科提前批艺本二批和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考生每轮填报时须先选择报考的艺术科类(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播音主持、广播影视编导)且只能选择一个艺术科类,再选择有该艺术科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即使考生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科类统考成绩,在每轮次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不同科类的专业。
5.填报依据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艺术统考成绩或体育统考成绩须达到我区划定的高职高专艺术类或体育类分数线。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除外)和体育类以综合分做为投档基准分。
艺术类综合分=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30%+艺术成绩×(750/300)×70% 。
体育类综合分=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70%+术科成绩×(750/100)×30%。
六、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一)组织实施与职能分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志愿填报的政策指导、宣传和服务工作,并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技术保障。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志愿填报工作,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可设置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原则上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与高考报名站相一致。
(二)严格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近年,一些地方出现了因考生信息泄露导致学生志愿被篡改、考生信息被贩卖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各市、县要切实加强高考信息安全保护:一是严格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修改、绑定手机号码等环节的管理;二是广泛告知考生加强对自己密码的保管,不要随意告诉他人,更不要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填报志愿;三是提醒考生发现自己密码被篡改要第一时间向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申请重新设置密码。
各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招生录取“30个不得”的要求,杜绝委托招生中介参与学校招生工作。
(三)悉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各市、县要认真学习领会我区2020年高考招生政策,组织辖区中学高三年级班主任进行志愿填报指导培训,并要求他们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提醒考生既要看成绩,更要看位次,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规避风险。各高等学校要密切关注今年分数线变化,切勿简单参考往年分数对考生进行咨询指导及随意做出任何承诺。
(四)做好志愿填报期间值班工作。
我区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于7月24日10:00向考生开放,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包括节假日、征集志愿填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受考生修改绑定手机号码、重置志愿填报密码申请或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咨询,值班期间晚上至少值班至22:00。请以市为单位整理值班安排表(见附件),并于7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pzc@ gxedu.gov,我办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文件转发给辖区有关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并及时部署工作。
——蝶变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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