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简章

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简章

以下是关于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简章的介绍

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简章

海口经济学院2023年艺术类校考报考指南

一、学校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贯彻落实“一个中心”(人才培养),突出“两根主线”(教学、科研),推进“三大建设”(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条件环境)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型”(高职教育向本科教育转型,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型),创业型大学建设扎实推进,办学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校园占地1800亩,建筑面积120余万平方米,总投资近30亿元。教学设备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86亿元;图书馆馆藏丰富,环境优雅,馆藏纸质图书166.5万余册,电子书刊225.7万册;文化体育设施齐全;生活设施完善,为理想的求学胜地。

学校下设中广天择传媒学院、南海音乐学院、雅和人居工程学院、南海艺术与科技学院、南海电影学院、体育学院、德行智华会计学院、聚星数字经济学院、南海美术学院、东方外贸外语学院、腾竞依智网络学院、时代旅航管理学院、营创国际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华闻文创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及公共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53个本科专业和38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等6大学科门类;2012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在校生25000余人。学校先后获得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等荣誉,2021年6月获评海南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海南省仅我校一所,在全国也尚属首例。

联办改制至今,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近10万人,根据第三方机构调研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满意度达96%以上。

二、各省校考招生专业及学费

(此目录根据各省子科目对照表无省级统考的专业(安徽是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并已审核通过后编制)

本科

专科

三、报考要求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艺术类专业招考方式:开展校考的省份和专业,相应专业均使用我校校考合格成绩。其中安徽省考生需在对应专业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方可报考校考专业。

3.下列人员不可报考

(1)未取得2023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轻质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与专业考试

(一)考试形式

线上考试,不再组织现场考试

(二)线上报名考试安排

考试平台:小艺帮app

1.具体考试时间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我办微信公众号(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及小艺帮app相关公告。

2.所有艺术专业考试均为在线考试,且均为一试。所有非小艺帮线上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考试报名费230元/专业,考生所交报名费,除政策原因以外均不予退还。

(三)点击下方图片链接查看:海口经济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大纲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六、入学及毕业证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口经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

邮政编码:571127

招办电话:

(0898)65733707

(0898)65733733

(0898)65733702

网址:hkc.edu

八、各省招生负责人联系方式

海口经济学院招生简章2020 海口经济学院有几个校区及校区地址

最近有许多考生和家长咨询小编,海口经济学院有几个校区,今年新生会被分配到哪个校区?哪个校区好?等相关问题,下那么面小编统一回复一下考生们的问题。

海口经济学院现在有1个校区,分别为:新校区

海口经济学院校区地址及简介

1.海口经济学院新校区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兴洋三横路。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主,文、理、工、艺术等并存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74年,2008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海口经济学院院系设置

经济贸易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
财务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
传媒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网络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学校占地1800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9000万元。图书馆大楼建筑面积达4万平米、阅览座位4000余个、馆藏图书114.5万册。学院下设12个二级院系和4个教学系部,设置专业近50个,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2万人。

创建时间学校类型学科类型隶属单位
1974年私立财经海南省教育厅

海口经济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详见附件)

二、院系介绍(详见附件)

三、招生专业

四、考试

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考核知识点】

1.普通话能力

2.声音条件

3.文字语言感受力

4.有声语言表现力

5.副语言表现力、即兴口语表达能力

6.问题分析力

【考试形式】

面试

【考试科目】

(一)新闻播读(30 分);

(二)稿件播读(40 分);

(三)根据新闻材料(第一题)进行即兴评述(一分钟)或才艺展示(二选一)(30分)

【参考书目】

1.《中国播音学》,张颂著,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4.10。

2.《中国播音主持艺术》,薛飞著,北京:测绘出版社,2013.11。

3.《实用播音教程二》(第一版),付程著,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2。

4.《广播电视即兴口语表达》,鲁景超著: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4.8

02 广播电视编导

【专业考核知识点】

1.编导基础知识

2.文艺常识

3.影视评论等

【考试形式】

笔试

【考试科目】

满分100分。

1、文艺常识 (每空1分,30分) ;

2、名词解释 (每题5分,共20分);

3、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4、时事命题创作(每题20分,共20分)。

【参考书目】

《影视编导专业高考辅导一本通》

《文艺常识》

03 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

【专业考核知识点】

1.新媒体研究

2.文化创意产业

3.影像实践和创意媒体设计等方面

【考试形式】

笔试

【考试科目】

(一)新媒体综合常识

(二)艺术设计基础知识

(1)选择题,每题1分,共20题,共计20分。

(2)简答题,每题10分,共4题,共计40分。

(3)论述题,媒体20分,共2题,共计40分

【参考书目】

1.《新媒体用户研究》 彭兰著

2.《视觉文化与媒介素养研究手册》 张舒予著

3.《媒体世界与媒介人类学》 邓启耀编

4.《视觉传播设计基础》(第4版) [美] 莲达(Robin Landa) 著,李科 译

04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

【专业考核知识点(考核目标)】

1.综合文艺与影视常识

2.故事编创的能力。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综合文艺与影视常识50分、故事编创50分、卷面总分100分。

【考试科目】

1.综合文艺与影视常识

题型包括:

(1)填空10分;

(2)选择15分;

(3)分析应用25分。

2.故事编创

通过考生在限定条件下编创出一个有吸引力的故事,考查考生的影视编剧及叙事能力。考察要点为:主题意义、人物设计、叙事结构、细节与节奏。

【考试要求】

主题明确,题材适合公开传播。内容具有较强的原创性。能够合理设置人物和情节,具有较强的故事性。结构完整、层次清楚。语言通顺,叙事流畅,卷面整洁。全文不少于800字。

【参考书目】

1.《文艺常识》(2019年6月)陈晨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影视艺术高考辅导》套书共4册(文艺综合常识+即兴评述实例+影视评论写作+编导解析)(2018年1月)刘利建、高万鹏主编,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

05 广播电视编导(电影电视编导)

【专业考核知识点】

1.编导基础知识

2.编写故事能力

3.问题分析能力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20分);

(二)填空题(10分);

(三)论述题(40分);

(四)命题编写故事(30分)

【参考书目】

1.《影视高考真题解析》

2.《中国电影通史》

3.《当代中国电影》

06 摄影

【摄影专业专业考核知识点】

1.摄影基础知识

2.摄影史经典作品

3.图片摄影理解

4.文艺常识

5.问题分析的能力

【考试形式】

笔试

【考试科目】

1.摄影综合常识

2.摄影基础知识应用

满分100分

(1)选择题,每题1分,共20题,共计20分。

(2)简答题,每题10分,共4题,共计40分。

(3)论述题,每题20分,共2题,共计40分

【参考书目】

1.《纽约摄影学院教材》;

2.《中国摄影史》宿志刚;

3.《世界摄影史》顾铮。

07 摄影(融媒影像创作与营销)

【专业考核知识点】

1.摄影基础知识

2.摄影史经典作品

3.影视短片理解

4.文艺常识

5.问题分析的能力

【考试形式】

笔试

【考试科目】

(一)摄影综合常识

(二)摄影基础知识应用

满分100分

(1)选择题,每题1分,共20题,共计20分。

(2)简答题,每题10分,共4题,共计40分。

(3)论述题,媒体20分,共2题,共计40分。

【参考书目】

1.《纽约摄影学院教材》

2.《中国摄影史》宿志刚

3.《世界摄影史》顾铮

08 摄影(导演与制作)

【专业考核知识点】

1.视听语言与摄影基础知识、

2.画面理解分析与综合应用能力

(摄影作品分析与图片叙事能力)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摄影综合知识50分、摄影作品分析20分、镜头脚本设计30分,卷面总分100分。

【考试科目】

1.摄影综合知识

题型包括:

(1)填空10分;

(2)名词解释20分;

(3)问答题20分。

2.摄影作品分析

考生需要对一副摄影作品进行内容、审美鉴赏与技术分析,写一篇不少于400字的分析文章。通过该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画面意识、审美鉴赏能力、技术分析能力、艺术评论能力和基础写作能力。

3.镜头脚本设计

考生根据提供的文字内容提供画面镜头脚本设计方案。要求按照内容顺序自编镜头序号,镜头不少于10个。脚本模板如下:

【参考书目】

1.《摄影专业艺考辅导教程》(2020年1月)黄河东、姚淑娟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2.《从文字到影像——分镜画面设计和电影制作流程》(2015年8月)(美)贝格莱特|译者:何煜,人民邮电出版社;

3.《摄影作品分析》(2010年10月第一版)唐东平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4.《摄影技艺教程》(2013年2月第七版)颜志刚著,复旦大学出版社。

09 摄影(商业广告摄影)

【专业考核知识点】

1.摄影基础知识

2.问题分析的能力

3.图片分析能力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20分)

(二)填空题(10分)

(三)名词解释(25分)

(四)论述题(10分)

(五)广告创意(35分)

【考试科目】

(一)选择题

(二)填空题

(三)名词解释

(四)论述题

(五)广告创意

【参考书目】

1.《摄影技艺教程》

2.《摄影世界》

3.《论摄影》

10 摄影(影视摄影)

【专业考核知识点】

1.摄影基础知识

2.问题分析的能力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20分)

(二)判断题(10分)

(三)名词解释(20分)

(四)论述题(20分)

(五)作品分析(30分)

【参考书目】

1.《摄影构图》

2.《摄影用光》

3.《摄影的艺术》

11 音乐表演(声乐)

【考试科目】

1. 基本乐理(100分)

2. 视唱练耳(100分)

3. 声乐演唱(100分)

一、基本乐理

【专业考核知识点】

记谱法、音值组合、特殊节奏的划分、音程的构成与识别、和弦(三和弦与七和弦)原、转位的构成与识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音阶;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 单项选择题(20分);

(二) 音值组合(20分);

(三) 特殊节奏划分(10分);

(四) 音程(20分)

1. 音程的构成(10分);

2. 音程的识别(10分);

(五) 和弦(20分)

1. 和弦的构成(10分);

2. 和弦的识别(10分);

(六) 调式音阶

1. (自然、和声与旋律)大调(分上下行)(10分);

2. (自然、和声与旋律)小调(分上下行)(10分);

【参考书目】

1.《基本乐理教程》,赵小平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视唱练耳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 旋律音程(单音)具体音听辨(20分);

(二) 和声音程(双音)具体音听辨(20分);

(三) 三和弦具体音听辨(20分);

(四) 2/4拍节奏听写(20分)

(五) 旋律听写(20分)

【参考书目】

1.《音乐听写考前辅导》,胡艳编著,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三、声乐演唱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考试要求】

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1.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分

2.音准节奏20分

3.语言风格20分

4.台风表现20分

考生可自带伴奏。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12 音乐表演(器乐)

【考试科目】

1. 基本乐理(100分)

2. 视唱练耳(100分)

3. 乐器演奏(100分)

一、基本乐理

【专业考核知识点】

记谱法、音值组合、特殊节奏的划分、音程的构成与识别、和弦(三和弦与七和弦)原、转位的构成与识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音阶;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 单项选择题(20分);

(二) 音值组合(20分);

(三) 特殊节奏划分(10分);

(四) 音程(20分)

1. 音程的构成(10分);

2. 音程的识别(10分);

(五) 和弦(20分)

1. 和弦的构成(10分);

2. 和弦的识别(10分);

(六) 调式音阶

1. (自然、和声与旋律)大调(分上下行)(10分);

2. (自然、和声与旋律)小调(分上下行)(10分);

【参考书目】

1.《基本乐理教程》,赵小平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视唱练耳

【考试形式】

笔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 旋律音程(单音)具体音听辨(20分);

(二) 和声音程(双音)具体音听辨(20分);

(三) 三和弦具体音听辨(20分);

(四) 2/4拍节奏听写(20分)

(五) 旋律听写(20分)

【参考书目】

1.《音乐听写考前辅导》,胡艳编著,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三、乐器演奏

(1)乐器选择

① 钢琴演奏

②打击乐演奏(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等)

③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等)

④ 中国乐器演奏(柳琴、中阮、琵琶、筝、二胡、)

⑤ 考生根据演奏类型选择以上规定的乐器参加考试。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考试要求】

① 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②打击乐演奏—自备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另须自选马林巴或定音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③ 管弦乐器演奏—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④中国乐器演奏—自备乐曲三首,抽考其中两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1.考官通过对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及乐曲的完整性60分

2.技术把握的准确性40分,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场也不提供伴奏)。

13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唱作)

【专业考核知识点】

1.基本乐理

2.视唱练耳

3.声乐演唱

4.钢琴或其他器乐演奏

5.综合才艺

【考试形式】

笔试+面试

1. 基本乐理+练耳:笔试,闭卷,60分钟。

2. 视唱+演唱演奏+形体舞蹈:面试。

【题型结构】

(一)演唱主修

基本乐理50分、视唱练耳50分、器乐演奏50分、综合才艺50分,总分200分(最终折算成100分排名)

(二)创作主修

基本乐理50分、视唱练耳50分、器乐演奏50分、综合才艺50分,总分200分(最终折算成100分排名)

【考试科目】

1.基本乐理

2.视唱练耳

视唱(面试)占50%、练耳(与乐理合并笔试)占50%。

3.声乐演唱

(1)考生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流行演唱考试作品(中英文均可),现场由主考教师指定一首作为考试演唱曲目,按要求完成考试内容

(2)考生可自弹自唱或使用伴奏

(3)考生必须着演出服装,按顺序考试。

4.钢琴或其他器乐演奏

(1)考生完整背奏自备练习曲一首(钢琴练习曲巴洛克,古典,浪漫时期均可,其它器乐曲目风格与难度不限)。

(2)现场准备钢琴,其它乐器考生需自备。

(3)考生必须着演出服装,按顺序考试。

5.综合才艺

考生自备除歌曲演唱与器乐演奏以外的其他类型才艺展示。

【参考书目】

1.《肖邦练习曲集》(出版日期与出版社不限);

2.《中国钢琴名曲30首》(2018年4月),魏廷格编注,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3.《贝多芬奏鸣曲集》(2000年3月),(德)B.a.瓦尔勒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4.《巴赫钢琴十二平均律曲集上卷》、《巴赫钢琴十二平均律曲集下卷》(出版时间与地点不限);

5.《通俗歌曲演唱教程》(2008年01月),徐元勇编著,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6.《基本乐理简明教程》(2018年04月),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7.其他乐器参考各省市考级教程、各专业的协奏曲、秦鸣曲、练习曲集等。

14 表演(影视表演)

【专业考核知识点(考核目标)】

通过声、台、形、表的展示了解学生对表演的理解和所具有的基本技能,了解考生的语言能力、舞台感觉、节奏把控、情感塑造以及潜在的专业能力。

【考试形式】

面试

【题型结构】

声乐或形体20分、台词30分、即兴表演50分,总分100分。

【考试科目】

1.声乐或形体(考生二选一)

(1)声乐

测试方法:

考生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每人限时2分钟以内。

(2)形体

测试方法:

考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操等,每人限时2分钟以内。

2.台词

测试方法:

考生脱稿朗诵自备稿件(限寓言、散文、故事、独白),限时2分钟以内。

3.即兴表演

测试方法:

a、考生根据考官给出的题目抽签决定表演内容,每人10分钟准备时间。

B、即兴表演考题分为两部分:

a. 即兴台词表达:考生根据抽取的台词片段和表达要求进行表演。

b. 即兴小品表演:考生根据抽取的单人小品片段要求进行表演。

【参考书目】

1.《影视表演》(2015年11月)魏靖如、刘隆菲 主编,中国电影出版社

2.《表演专业考试完全攻略》(2010年7月)曹俊 主编,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15 表演(电影电视表演)

【专业考核知识点】

1.考察考生的想象力

2.创造力

4.表现力和应变能力

【考试形式】

面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台词(30分);

(二)个人才艺展示(30分);

(三)单人小品(40分)。

【考试结构】

(一)台词

(二)声乐或形体

(三)单人小品

【参考书目】

1.《演员创造角色》

2.《演员的自我修养》

3.《演员的技术》

16 表演(音乐剧)

【专业考核知识点】

1.考察考生的想象力

2.创造力

3.表现力和应变能力

【考试形式】

面试

【题型结构】

满分100分。

(一)台词(30分);

(二)个人才艺展示(30分);

(三)单人小品(40分)。

【考试结构】

(一)台词

(二)演唱或舞蹈

(三)单人小品

【参考书目】

1.《演员创造角色》

2.《演员的自我修养》

3.《演员的技术》

17 表演(服装表演)

【专业考核知识点】

1.服装表演台步与造型

2.模特形体体态

3.问题分析的能力

【考试形式】

面试

【题型结构】

满分 100 分

(一)模特形体(30分);

(二)步态走姿(30分);

(三) 造型规范(20分);

(四)综合能力(20分)。

【考试内容】

1、泳装台步考核,进行单独台步展示,台前包含定点造型,台前转身,不少于2次。要求男考生着平角泳裤,女考生着比基尼。

2、礼服台步展示,进行单独展示,台前包含定点造型,台前转身,不少于2次。要求男考生着西装,女考生着礼服。

3、自我介绍,不少于2分钟,要求语言清晰,言简意赅。

【参考书目】

1.《服装表演基础》

18 舞蹈学

【考试形式】

面试

【考试内容】

1.舞蹈剧目(50分)

说明:

(1)要求:自备音乐、演出服装、道具、化妆。

(2)独舞:考生专门为本次艺术考试所准备的独舞。

(3)考试范围:芭蕾、现代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舞蹈、中国民间舞蹈、外国代表性舞蹈。

(4)音乐素材:考生需要提前将考试所需要的音乐交到负责播放音乐的老师处。

2.技术技巧(40分)

要求:身着芭蕾连体练功服、练功袜、练功鞋。

说明:

(1)软开度技术:右腿在前竖叉、左腿在前竖叉、横叉、下腰。(可选任意两种即可)起评分5分,最高分10分。

(2)跳跃技术:大跳、分腿跳、倒踢紫金冠、剪刀跳。(可选任意两种即可)起评分5分,最高分10分。

(3)转技巧:原地转、平转、掖腿转、四位转。(可选任意两种即可)起评分5分,最高分10分。

(4)翻技巧:倒立、侧手翻、前桥、后桥。(可选任意两种即可)起评分5分,最高分10分。

3.舞蹈模仿(5分)

说明:

(1)老师为考生示范4个八拍任意舞段三遍(芭蕾、现代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舞蹈、中国民间舞蹈、外国代表性舞蹈均可)。

(2)考生快速模仿。

4.即兴舞测试:5分

说明:

(1)请老师从提前已收取的考生音乐中任意播放一首乐曲,告诉学生进行快速编排。(只需听一遍就可以了)

(2)给学生时间进行快速思考。(一分钟)

(3)测试考生的编排、节奏、对音乐的理解力

19 舞蹈学(体育舞蹈)

【专业考核知识点】

1.身体形态

2.身体运动能力

3.体育舞蹈基本动作规范

4.体育舞蹈基本技术运用

5.体育舞蹈舞蹈风格把握等

【考试形式】

面试

【题型结构】

1.形体(20分)

2.体育舞蹈专项技术(80分)

【考试科目】

形体、体育舞蹈专项技术(摩登舞、拉丁舞)

(一)形体

考生身体直立,两臂下垂于体侧,两足并拢,全身正面静立 5 秒,然后依次向右转静立 5 秒,完成四个方向的展示。(20 分)

(二)体育舞蹈专项技术(摩登舞、拉丁舞)

考生根据现场统一播放的音乐进行相对应时间的专项技术展示。可以选择摩登专项或拉丁专项。

1、摩登专项:完成华尔兹和探戈,恰恰或伦巴任选一支,共三支舞蹈。 每支舞考试时间为50-60 秒。

2、拉丁专项:完成恰恰和伦巴,华尔兹或探戈任选一支,共三支舞蹈。每支舞考试时间为50-60 秒。

3、考试要求

(1)服装要求:着训练服,服装上不得印有特殊 logo 或图案。

(2)考生素颜测试,不得佩戴任何装饰物,不允许染色、烫发或任何造型,长发需要盘起。

(3)单人完成测试,不许舞伴陪考,技术组合难度不限。

【参考书目】

1.《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技术等级教材》

20 空中乘务 本科

【考试形式】

面试

【考试科目】

(一)空乘人员形体(30分)

(二)空乘人员形态(20分)

(三)语言表达(20分)

(四)专业特长(30分)

【参考书目】

1.《服务礼仪(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赵影主编

2.《民航乘务英语口语》,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江雯、梅雪主编

3.《民航乘务服务》,人民交通大学出版社,赵影主编

4.《实用播音教程:语言表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付程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六、补充说明

1、凡参与我校校考报名者,均视为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我校制定的考试方式、录取原则及各项要求。

2、校考成绩、合格线等信息在我校招生网查询。不寄发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

3、招生章程、专业介绍、历年分数等信息请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或“海经院招办”微信公众号查阅。

4、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调整的,我校将及时发布公告。内容调整变更将及时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或“海经院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5、本简章由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教育部或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政策调整或补充规定的,遵照执行。

附件一、学校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年创办的海口业余大学,历经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发展阶段,具有46年办学历史。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校园占地1800亩,建筑面积近120万平方米,总投资逾30亿元;教学设备设施齐全,图书馆馆藏丰富,生活环境优美,为理想的求学胜地。先后获评“全国首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文明校园”等荣誉,海南省已将其确立为应用性转型建设示范高校。

学校下设中广天择传媒学院、南海音乐学院、雅和人居工程学院、好莱坞华都影视学院、南海电影学院、新丝路时尚?体育学院、德行智华会计学院、聚星电商学院、南海美术学院、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网络学院、外贸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等15个二级学院及公共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57个本科专业和30个专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经济学等6大学科门类。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2012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欢迎广大学子踊跃报考

附件二、院系介绍

中广天择传媒学院

2016年7月,我校与湖南长沙广电集团国有控股的全媒体视频内容生产运营商即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成立中广天择传媒学院,是学校第一个校企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学院下设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方向)、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方向)、摄影、摄影(融媒影像创作与营销方向)共六个本科专业(方向)以及播音与主持、影视编导(新媒体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三个专科专业(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000人。

实战团队、精英教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深度嫁接中广天择传媒的行业资源,集结国内金牌制作人、各大视频网站、卫视总监等活跃在行业最前沿的传媒精英,直接参与到一线教学计划制定和授课,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上显示出强劲势头。2019年学院有522人次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大赛奖项,占比27.7%。如摄影专业师生在2019 年“全国第十二届高校摄影教育成果展暨亚洲高校摄影艺术展”斩获11项大奖,居全国第二;2016级郭雅静获“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电视主持新人大赛”全国银奖;2017级张建超入围2020平遥国际摄影大展“青年摄影师”提名等,创造出令人惊叹的“天择现象”。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锻造天择品牌。我院坚持“深化校企合作,加强产教融合”精神,深入推进 “双导师制”、“大咖讲堂”、“优才计划”、“天择奖学金”、“精英夏令营”等活动。2017年以来,先后延请李瑞英(原中央电视台新闻主播)、孙冕(著名媒体人)、刘春(凤凰卫视前执行台长)、李锐(知名主持人)、谢墨(摄影“哈苏大师”)、李勇焕(韩国中央大学校摄影系主任)等50多位行业大师来校讲学授课,总授课量约占当学年总课时的20%以上。

设备高端、设施齐全,彰显学院办学实力。中广天择传媒大楼总建筑面积达20980平方米,功能设施齐全,下辖MCN生产部、6间高水准编辑机房、2间虚拟演播厅、2间实景演播厅、4间摄影棚、2间表演教室(含小剧场)、2间多功能厅(远程教室、审片室)以及若干播音间、形体房、索尼、松下等一系列摄影摄像器材和现代化实践教学设施,设备总值2000多万元,可以直接用于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节目生产。

人才辈出、桃李芬芳,铸就学院声誉。目前,我院毕业生已经在国际国内各级各类主流媒体或部门担当重任。如联合国纽约总部DPI 新闻部顾问李思琪,央视优秀主持人蹇俊峰,北京电视台主持人闫峰涛,旅游卫视主持人杨娟娟,中央电视台技术制作、编导邱健峰、杨术欢刘译泽,海南总台公共频道首席摄像徐华坚,海口台主播戚冠男,南海网品牌事业中心总监刘婧等。

南海音乐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音乐学院成立于2002年,2013年获本科学历授予资质,成为以音乐与舞蹈学科为教育主体的二级学院。2016年7月,我校与北京世邦博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海南中佳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办学,成立南海音乐学院。特聘国际著名歌唱家戴玉强、小提琴家吕思清为名誉院长,并引入多名国家级著名音乐表演艺术家加盟办学,体现了与地方、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的高等教育发展方向。

2019年6月,我校与深圳市思禹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举行签约仪式,合作举办“南海音乐学院舞蹈系”,通过“改造旧专业、开设新专业、开展联合办学、加大中长期培训力度、拓展就业新渠道”等方式着力打造全新办学模式。海口经济学院南海音乐学院舞蹈系,立足海南自贸港,着眼舞蹈艺术观念前沿,不离产业现场,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突出学以致用和精准施教。

南海音乐学院师资具有优质的学缘背景、学历层次与结构配置,专任教师49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22人,双师型6人,高级职称10人,国外留学及国内一流艺术院校毕业10人,并聘有来自本省高等院校和省市级专业艺术团体的学者、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结构相对合理,科研,教学水平较高,舞台实践能力较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我院定期组织国内外音乐与舞蹈界的顶尖学者开设大师课,邀请戴玉强、舒平、程桂兰、黄华丽、宋馨心、崔宗顺、陈钰、马为民、杨光、雷靛云、陆廷荃、马岩、田光浩、刘茵潇、刘福洋、武巍峰、Kanafieva Laysan aglyamovna、殷梅、李金桃等名师进行授课。旨在提高学生对于尖端知识的学习与理解,通过与大师近距离接触,深层次探讨,提高专业认知,明确努力目标,以业内专家为榜样,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能接受最权威和新颖的教学理念,与时代共同进步。

好莱坞华都影视学院

好莱坞华都影视学院(Wardour Studios academy)是海口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二级学院,于2019年9月由海口经济学院与好莱坞华都影业 (Wardour Studios Hollywood)等合作创办,得到世界电影学会(World Film Institute)、戴维斯国际电影节组委会、韩国大钟奖电影节组委会、中国电影家协会“一带一路”工作委员会、全国电影频道联盟、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国际影视文化交流中心、中国电视剧导演委员会等国际国内权威影视机构和启泰文化及其“拥抱联盟”、聚星超媒、来画视频、亚歌文化、熙颐影业、聚合影联、天娱传媒、芒果娱乐、青春你好传媒、吾道南来、欢瑞世纪、飞宝传媒、喜天影视、正杨光影、天浩盛世、鱼子酱文化、凤凰传奇影业、长影环球100、冯小刚电影公社、CD HOME选角工作室等国内外数十家实力影视产业公司鼎力支持,是一所全新的国际化、融创型、实战派影视学院。

我们的办学承诺:让课堂直通片场,让学生人人有戏!

好莱坞华都影视学院将以“五个中心”为办学目标,即以3到5年的时间,将好莱坞华都影视学院办成:

——国际化实战型影视人才培养中心。即培养适应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熟练掌握影视作品艺术创作规律和影视产品工业生产规律的国际化实战型高级应用人才。

——青年影视人才创作创业中心。即作业即是作品,创作即是创业,以打磨成就作品的方式,磨砺造就人才。学院与国内国际产业联盟设立专项影视作品创作孵化和影视人才扶持奖掖计划。

——影视艺术与影视技术融合创新中心。即院企结合,教、学、研、产结合,以技术应用推动艺术进步。

——“一带一路”青年电影人才交流合作中心。即依托海南自贸港和“一带一路”国家青年电影教育国际联盟,促进青年影视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一带一路”大学生影视评奖展映活动组织运营中心。学院是“中国—东盟文化周”大学生短片大赛承办单位,并将成为“一带一路”国家青年电影教育国际联盟指导下的“一带一路”国家大学生电影节会活动组织承办机构,以开放的平台和专业的态度促进大学生影视文化国际交流。

开设专业:

本科:

1.表演(影视表演)

2.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制作)

3.影视技术

4.动画

5.音乐表演(现代音乐唱作)

6.摄影(导演与制作)

7.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

1.表演艺术

2.影视编导(短视频创意与制作)

3.摄影摄像技术(短视频创意与制作)

4.影视动画

南海电影学院

南海电影学院是海口经济学院(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标代码:12308)携手北京电影学院相关理事单位共同创立的创新型电影学院。著名导演张艺谋为学院题写校训:理想、责任、思考、追求。

著名教育家、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原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会军教授领衔担纲南海电影学院,出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院设置“表演系”、“摄影系”、“编导系”、“电影美术系”,学生定期会在北京电影学院创作教学实践基地学习及实践,增强学生的实战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办学理念:创办一所创新型、应用型、实战型的专业电影学院学院借鉴北京电影学院及全国影视行业的专业优势,创新“高起点教学、密集型训练、全方位培养、实践中提高”的办学特色,注重实际技能的培养,使学生在艺术修养、业务实践和技能训练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师资力量: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名师云集学院聘请北京电影学院等国内外相关重点大学优秀教师作为教学骨干力量,届时张会军、谢晓晶、陈浥、穆德远、刘诗兵、宿志刚、雷载兴、巩继程、程樯、曹颋、许斌、吉亚太、詹泽、王少民、梁天、张楠、张桥、夏凡、邸含玮、孟甜、吕超、张樵、张琼、苏明杨等教授和一批著名学者、艺术家、影视明星将到校授课。

开设专业

本科:

1.表演(电影电视表演)

2.表演(音乐剧)

3.摄影(影视摄影)

4.摄影(商业广告摄影)

5.广播电视编导(电影电视编导)

6.视觉传达设计(影视美术设计)

专科:

1.表演艺术(电影电视表演)

2.摄影摄像技术(影视摄影)

3.影视编导

4.产品艺术设计(电影衍生品设计)

硬件设施

南海电影学院硬件设施齐全,学院配备索尼NX3、索尼super 35mm 4k、佳能EOS C300、 佳能 R5、佳能6D、7D等,配备四个大型剧场、一间大型排练厅、12间形体教室、6间剪辑室、6间直播间、2个黑匣子剧场、2个阶梯教室。同时,还有可容纳2800人的大剧院。

新丝路时尚?体育学院

为顺应新时代社会人才培养需求,抓住时尚与创新培养模式,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口经济学院与新丝路产业集团联合成立新丝路时尚·体育学院。学院拥有国家沙滩排球训练基地、中国·东盟大学生文化周国际龙狮赛事基地、新丝路产业集团模特训练基地、海南省体育舞蹈人才培训基地、海南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并于2011年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先进集体”。2017年,艺术学、体育学成为省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成为学校最早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之一,先后与海南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等多所院校建立了研究生教育培养基地。

新丝路时尚·体育学院设有表演(服装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舞蹈学(体育舞蹈)、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休闲体育(舞龙舞狮方向)等7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服装表演、体育舞蹈表演2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200余名。

新丝路时尚·体育学院将通过中国超级模特大赛、世界小姐大赛、时装周、体育舞蹈、舞龙舞狮等国内外重大赛事活动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平台,实现教育、时尚和体育产业的深度融合,培养专业更精、视野更宽、就业更俏的时尚体育人才,打造时尚体育全产业链所需要的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基地。

旅游与民航学院

旅游与民航管理学院是学校应用转型改革试点单位,学院办学特色明显,开设的专业极具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本科层次有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交通运输五个专业。其中,空中乘务专业大类包括表演本科(空中乘务方向)、表演本科(平面模特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汉语播音方向)等3个专业方向。专科层次有空中乘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3个专业。空中乘务专业设立于2000年,是我校开设时间最早的王牌专业,专业特色突出,师资力量强大,已被海南省教育厅确立为特色专业建设点;空中乘务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民航乘务服务》课程被评为海南省精品课程,《服务礼仪》、《机型与客舱设备》、《客舱服务技能》、《民航安全检查》等课程的设置与行业需求紧密联系。

就业渠道多元。拥有先进的空乘模拟舱、民航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及民航离港系统教学实训设备。近年来,先后与国内多家机场和航空公司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形成了应用型模块化的专业培养模式;积极推行“一专三证”,学生在校期间可以考取各类职业资格证,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常年供不应求。

深造平台多元。提供专科生“专升本”、“专接本”;本科生“第二学历”、考研等机会。强化学生外语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素质教育多元。秉持“学院有特点、专业有特色、学生有特长”的办学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为学生发展搭建平台,实现了技能大赛常态化、应用型教育社会化、志愿服务专业化。近年来,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乘务员、乘务长、客舱经理、乘务培训教员等人才,学生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海口经济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校名:海口经济学院

英文名称:Haikou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第三条 国标代码:12308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第五条 办学地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

第六条 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海南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74年创办的海口业余大学,历经海口职业大学、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等发展阶段。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贯彻落实“一个中心”(人才培养),突出“两根主线”(教学、科研),推进“三大建设”(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条件环境)的发展思路,全面推进“两个转型”(高职教育向本科教育转型,规模发展向内涵建设转型),创业型大学建设扎实推进,办学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校园总占地面积115.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3.53万平方米;总投资逾30亿元。教学设备设施齐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86亿元;图书馆馆藏丰富,环境优雅,馆藏纸质图书162.4万余册,电子期刊39.1万册;文化体育设施齐全;生活设施完善,为理想的求学胜地。

学校下设中广天择传媒学院、南海音乐学院、雅和人居工程学院、南海艺术与科技学院、南海电影学院、新丝路时尚•体育学院、德行智华会计学院、聚星数字经济学院、南海美术学院、东方外贸外语学院、腾竞依智网络学院、时代旅航管理学院、营创国际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华闻文创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及公共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53个本科专业和19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等6大学科门类;2012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5308人,其中本科生16237人。

学校在创新中求进取,在改革中谋发展,办学成果和社会认可度稳步提升。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首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 ,2021年6月,确定我校为第一批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

联办改制至今,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9.07万人,根据第三方机构调研显示,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综合满意度达96%以上。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设置普通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院招生办公众号(hkc-zs)及各省的《志愿填报指南》等权威刊物对外发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课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文理科专业录取办法:

(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

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二) 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

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三) 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

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四) 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部分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加分的

考生投档进校后,再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排序。

(五) 金融、管理类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最低要求者,学院

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第十九条对于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进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其他说明

(一)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二)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日语、泰语、朝鲜语专业,为零基础教学。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专业信息及核实通知书邮寄地址。

第二十一条 通知书发放

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院招办公众号公布,同时由学校招办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费、奖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学费暂定19800-69900元/年,住宿费2000-2800元/年,学费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现场收费公示栏。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成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构成;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校“爱心助学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确保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四条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当地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入学事宜(含学籍、毕业证管理)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应征入伍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章后,交送学校教务处及武装部。学生退伍后,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口经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通过海口经济学院官网、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微信公众号:hkc-zs。

第三十条 各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招生办:0898-65733733 教务处:0898-65733503

武装部:0898-65731200 资助政策:0898-65733717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口经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海口经济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 学院全称:海口经济学院 学校代码:12308二 办学校址:桂林洋高校区 邮政编码:571127三 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四 学院概况:学院简介: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其前身是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8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同时实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五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六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数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七 录取规则1.外语语种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2.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健康4.部分专业身高要求:(1)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交通运输(民航运输管理)专业: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2)交通运输、空中乘务专业:女:163CM以上,男:173CM以上。(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服装表演:女168CM以上,男180CM以上。(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女162CM以上,男172CM以上。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6.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1)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准。(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课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3)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7.文理科专业录取原则:(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3) 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4) 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部分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投档进校后,再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排序。(5) 金融、管理类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最低要求者,学院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8.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专业信息及核实通知书邮寄地址。9.我院在高考改革试点省浙江所投放的本专科计划,录取原则遵循该省的招生录取政策。八 收费标准学费暂定14900——53800,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最终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终批文为准。九 录取与入学1.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同时由学校招办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2.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十天未报到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十 学生入学学籍、毕业证、学位证书和退学退费管理1.学历教育的学生入学后,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2.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口经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3.学生入学报到注册后,由于疾病或家庭事故等个人原因申请退学者,经我院审核无误后,将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执行相关手续。十一 奖学金、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成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构成,其中最高奖金额为10000元/人.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校爱心助学金。 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十二 户籍管理经我院录取的学生户口可自愿迁入海口市。迁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海口经济学院十三 其他:1.联 系 人:张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898-65733733、65733702传 真:0898-65733708 学校网址:hkc.edu电子邮件:hjyzsbzy@126招生微信公众号:hkc_zs 二维码:2.考生录取申诉热线:0898-65733707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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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经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海口经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校名:海口经济学院

英文名称:HaikouUniversityofEconomics

第三条国标代码:12308

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第五条办学地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海涛大道1001号

第六条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校园占地1800亩,建筑面积超80万㎡,总投资逾30亿元。下设15个二级学院及2个教学部,开设47个本科专业和19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等6大学科门类,拥有在校生约2.2万人。

通过近20年的建设发展与办学积累,学校先后获评教育部全国首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团中央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等荣誉称号,并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示范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和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78000余人,据追踪调查显示,用人单位综合满意度高达96%以上。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设置普通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信息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招生公众号(hkc_zs)及各省的《志愿填报指南》等权威刊物对外发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调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比例执行,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均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标准执行。新生进校后均安排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校考生源不足,则参考各省相同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专业课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学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课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考生,则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专业及文化分均同者,再按照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三)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我院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文理科专业录取办法: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

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二)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

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三)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

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四)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部分享受学校优惠政策加分的

考生投档进校后,再按加分后的成绩参与排序。

(五)金融、管理类专业,英语成绩不能满足专业最低要求者,学院

将予以退档。对少数基础教育较薄弱的省区以及考生所在生源区高考上线考生单科分数的实际分布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科目分数要求。

第十九条江苏省招生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CC必测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选测科目要求见江苏省招办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条对于浙江、山东、海南进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录取政策按所在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其他说明

(一)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未能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二)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日语、泰语、朝鲜语专业,为零基础教学。其他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部分专业身高要求:

1.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交通运输(民航运输管理)专业: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

2.空中乘务专业:女:163CM以上,男:173CM以上。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服装表演:女168CM以上,男180CM以上。

4.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女162CM以上,男172CM以上。

5.录取期间,学校将与进档考生逐一确认录取专业信息及核实通知书邮寄地址。

第二十二条通知书发放

按国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结果将在当地的招生办网站、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招生公众号公布,同时由学校招办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学费、奖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学费暂定13600——139900元/年,住宿费2800元/年,学费按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随各省招办公示的海口经济学院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现场收费公示栏。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主要由成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构成,其中最高奖金额为15000元/人.年;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分别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和学校爱心助学金,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确保学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五条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凭录取通知书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当地县(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入学事宜(含学籍、毕业证管理)

第二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应征入伍的新生,需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教育阶段毕业证到入伍地县(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征兵办公章后,交送学校教务处及武装部。学生退伍后,持当年录取通知书及《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海口经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通过海口经济学院官网、海口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海经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微信公众号:hkc_zs。

第三十一条各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招生办:0898-65733733教务处:0898-65733503

武装部:0898-65731200资助政策:0898-65733717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若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介入学校招生工作。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海口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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